第三十四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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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捧在手心里的,不容易。好好过吧。” 看着他的车绝尘而去,我心里最后一点关于“前夫”的结,解开了。他是个好人。只是,他属于外面的广阔天地,而我,只属于这间温暖的101室。 送走了刘晓宇,我回到了家。老王正在厨房炖鱼,听到动静探出头来:“走了?”“嗯。”“没欺负你吧?”老王紧张地擦了擦手。“没有。”我走过去,从背后抱住这个充满烟火气的男人,“他说,让我跟你好好过。” 老王嘿嘿一笑,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,转身往我嘴里塞了一块刚出锅的鱼r0U:“那必须的。咱的日子,那是神仙都不换的。” 几年过去了,岁月似乎对老王格外开恩。自从有了孩子,有了这个家,他像是枯木逢春,JiNg气神b以前更足了。他把白发染得黑黑的,胡子刮得gg净净,每天穿着利索的夹克,走起路来虎虎生风。在这个家里,他不是一个暮气沉沉的老人,而是一个浑身有使不完劲儿的丈夫和父亲。 孩子三岁了。是个男孩,小名叫“念念”。老王取的。他说,是为了念着这份来之不易的缘分。 念念长得虎头虎脑,但只要不瞎,都能看出来——他那鼻子、那眼睛,跟老王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。但这已经不再是秘密,而是我们家最坚固的粘合剂。 老王对这个儿子,宠到了骨子里。他每天骑着那辆加装了儿童座椅的电动车,带着念念去公园。念念骑在他脖子上,喊着:“爸爸!驾!”老王就笑得合不拢嘴,扛着几十斤的孩子跑得b年轻人还快:“哎!儿子坐稳喽!爸爸起飞!” 有一次